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
鞍山市职教城管理委员会(本级)
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
鞍山市职教城管理委员会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
第一章 公开原则
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,强化社会监督,转变政府职能,建立透明预决算制度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及《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,结合本部门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,不公开为例外,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。除涉及国家秘密外,不得少公开、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,保证公开内容全面、真实、完整。
第三条 公开及时,内容准确,形式规范。方便社会监督,公开内容公众找得着、看得懂、能监督。
附件:2021年职教城管理委员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报告(本级).doc
2021年职教城管委会(本级)部门预算和“三公”经费预算公开表.xls